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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政策

信息发布者:tpf1982
2018-12-19 21:21:25

(一)政策来源与依据:

黄山市农业委员会、黄山市林业局、黄山市财政局、黄山市国土资源局、黄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《黄山市依法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黄农〔201457号)。

(二)享受政策条件:

对土地流转面积大、期限较长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,对当年新增连片流转耕地、茶园100亩以上,签订流转期限5年以上规范流转合同,并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经营主体,市财政给予每亩30元的一次性奖补

(三)申报程序

1、经营业主提出申请,填写《黄山市土地规模流转经营主体财政奖补申请表》、《新增连片土地流转到户情况登记表》。

2、村委会进行初审。在流出地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),公示无异议,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报乡(镇)政府。

3、乡(镇)政府进行审核。在乡(镇)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),公示无异议后,由乡(镇)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汇总后填写《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奖补情况汇总表》报县农委、财政局。

4、县农委、财政局进行全面检查复核、公示无异议后,由县农委、财政局联合行文,报市农委、财政局。

(四)享受标准:每亩一次性补贴30县财政按不低于1:1的比例配套。

(五)资金来源:市、县财政资金

(六)发放时间和渠道:各乡镇政府于20171110日底前完成组织申报工作,县审核、市复核后,待市财政下拨资金到县财政账户后,由县农委通知经营主体,按财政资金报账程序发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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